2021年1月1日,《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推动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条例》,近日,涵江区政府办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涵西街道延宁社区、楼下社区开展“条例践于行 涵育文明风”宣传活动。
入户宣传《条例》
当天上午,为更好地帮助社区群众学习和理解《条例》,带队领导肖汉林在延宁社区会议室为志愿者们详细解读了《条例》全文,进一步加深志愿者对《条例》内容的了解掌握。学习结束后,大家一致表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将继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自觉规范言行,坚决抵制不文明行为,确保把《条例》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向市民分发宣传单
随后,志愿者们深入社区沿街商铺和群众家中,向群众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在萝苜田“党建+”邻里中心,志愿者们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风气4个方面,就14类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为社区群众进行了宣传讲解,并向群众细致解答了关于文明创建的热点问题,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读本300余份,社区群众纷纷表示,即将施行的《条例》对文明行为事事都有规定而且很具体,今后将认真学习践行《条例》,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不断提升文明素养,共同为创建文明城市出力。
涵江区政府办志愿者开展《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群众在哪里,文明实践就延伸到哪里”,近段时间以来,涵江区发动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日常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条例》,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为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良好氛围贡献力量。(张晓君 陈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