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了解我区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科学、有效、系统地向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同时,也为了帮助学生了解自己心理发展特点,自觉维护心理健康,激发心理潜能,完善心理素质,我区区委文明办委托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于2016年9月12日至14日对我区部分学校高二年段学生开展心理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16年9月12日—14日,每场测评所需时间大约为100分钟。
二、参与测评学校: 莆田六中学、莆田第十七中学、华侨中学、锦江中学等四所学校高二年段学生。
三、测评方式
(一)每名学生需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心理测评。
(二)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参与测评的学校心理教师组织好本次心理测评工作,并全程参与测评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测评前做好动员,并向学生传达以下信息。
1、本次测评结果绝对保密,测评结果由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掌握,以便在需要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心理健康服务。
2、测评选用的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能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因此,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做答。
(二)参与测评的学校请务必做好事前通知工作,确保学生到场。
(三)参与测评的学生和老师都不得将与测评相关的信息向他人或外界泄漏。
(四)因故不能参加心理测评的同学,另行安排测评工作。
涵江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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